解释圣灵生活——关于灵洗的神学概念与方言
圣灵的路径:解释圣灵生活
现在,我们来到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我们一直为他开山辟路的。对于独特的灵恩经验,我们应该以怎样的神学观点去看他呢?即是说,我们怎样以神的概念来解释他呢?当他们自称他们的属灵经验比其他人更加超越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看圣灵在他们身上的作为呢?
事实上,这是灵恩运动向我们提出的一个主要问题。可是,我一方面可从其中心的信念及伦理上的果子而得出结论,认定神在他们中间,另方面,又发现「灵恩派」和「非灵恩派」的属灵气质比我们有时候所在意到的更加相近;这样,我令到这个问题更加难以解答。倘若灵恩社群中的典型属灵经验是没有基督在其中、没有爱心和骄傲自负的,那么,我们的疑问就不会出现,因为我们根本没有理由将这些经验归功于圣灵;可是灵恩运动的情况正好并非这样,那么,这个问题就来得更加尖锐,且无法逃避了。因为我们必需面对一个事实,灵息运动用以解释其自称拥有的特色的一个最普遍宣告的神学观念,是十分不合乎圣经的。
对于一个看自己为复兴真正基督徒经验的力量的运动,这个事实引起的问题肯定是显然易见的。经验是一个含糊的字眼,而种种经验(即是思想与感情的特殊状况)落在不全然被圣化的罪人身上,必然如同杂贪混在黄金里。没有任何经验单凭这经验的发生本身就可证实是从神而来,为要推展他恩典的作为。基督徒拥有的经验,不一定就是基督徒经验。一个经验若是出于神恩典的赐予,他在圣经真理的试验下,必能证明在其中心有一种加强了的醒觉——对于关乎神的一些启示的真理的醒觉以及对于我们作为受造物、罪人、受益人、信徒、养子、被买赎的仆人,及在其他各种身分下与神的关系,有强烈的醒觉。我们曾经以这个标准去量度灵恩派经验,也发现他们在这一点上没有缺失。可是,当这些经验被用来印证某些误解圣经的信念时——时常有人这样做——,我们就只剩下两个选择:一是排斥这些经验,看这些经验为虚妄的,甚至可能源于撒但,否则,就重新给他们神学上的阐释,表明这些经验实际证实和确定的真理,与灵恩信徒所以为的有所不同。至少对于灵恩见证的主流,这是我们现在要作的抉择。
有些人注意到灵恩经验宣称要证实的东西是错误的,他们采取头一个立场,迅速批评这运动是虚妄和危险的。可是,想起有时候(并非经常如此)灵恩派信徒提出他们那些错误的主张时那种自呜得意的态度,又天真幼稚地误用圣经,而最令人懊丧的是,许多灵恩派的发言人,似乎对于真理的问题漠不关心,凡此种种,我们又不能完全谴责那些对灵恩运动口诛笔伐的人。我承认我也是其中一个受到灵恩运动衍生上述种种现象所困扰的人,不过,无论如何,我从灵恩经验里看见神在其中工作,因此,我大胆作出第二个选择——就是尝试重新建构其神学观念。我在这个选择上所作的,请读者评断。
首先,让我们浏览一下传统五旬节派对灵恩经验的说明,这是大部分在德国以外的抗辩宗灵恩派信徒所持守的看法。这就是我曾经称之为复还论的观点,他们将使徒行传第二章所形容门徒在五旬节的经验,以及哥林多前书十二至十四章所形容哥林多教会的经验,看为今日基督徒应该追求的标准规范、理想和目标。这观点的中心建立在一种灵洗的观念上,他们认为灵洗是「一种特殊的经验,有别于信主经验,通常在信主后才有的。在这经验里,人领受了全部的圣灵进入他的生命中,因此满有力量去事奉和见证。」1他们认为除非信徒经历圣灵的洗,否则欠缺神早已为他储备的必需资源,所以,他们命令基督徒寻求这种经验,直到得着为止。2这经验一旦临到,他就被提升,而且通常会(有人说是一定会)说方言,作为内在已发生了的经验的外在印记。既然他们相信一个人只有如此才能领受「全部的圣灵」不管他们为这怪异的用词如何注解),他们给这种经验神学上的阐述,就是认为这种经验完成了整个信奉基督的入教过程,一如圣公会会友之间的安立甘大公派理论,水礼只是开始,在坚信礼中领受圣灵才圆满完成整个入教程序。3
最近,邓恩(James D G. Dunn)、卜仁纳(F.D.Bruner)、史托德(J.R.W.Stott)和贺其马(A.A.Hoekema)对这观点都有全面透彻的剖析,我们在这里亦无需多费笔墨。我在这里单提出以下两点就已经足够了。首先,若我们接受上述的观点,这观点会迫使我们评价非灵恩派基督教——即是,那些不认识或不寻求悔改后圣灵施洗的基督教信仰——为低下门径、次等,并欠缺了一些重要的东西;可是,其次,这观点不能从圣经中成立,因为这观点不能前后贯彻地解答一些从圣经引伸出来的反问,例如以下三条问题。
灵洗的神学观念
对于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我们能否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否定他所指的是基督徒新生命的开始——我们也许称之为「悔改并入教的复合体」——,因此根据保罗,每个这么样的基督徒都已经领受了圣灵的洗了?我们能否定这种含意吗?当然不可能。
在这个结论以外唯一可能的解释,就如已故的叨雷的看法,他的看法影响多人,他认为保罗在这里正述说一种「第二次祝福」,这是他在其他书信都没有提及的,但保罗深知道他和所有哥林多教会的人都已经领受了这祝福,虽然在今日有些基督徒并没有领受到。5 可是,(1)这样的看法与保罗先前对哥林多人的描述并不吻合,他形容他们纵使满有恩赐,在基督里仍是不属灵的婴孩,未有能力吃固体食物(林前三l—3)。(2)这看法迫使人采取以下其中一个立场,一是否定那些缺乏「第二次祝福」的基督徒是属于同一个基督肢体的,又或者漠视「成了一个身体」的自然意义,而将「成了」一词(希腊文eis )强加以不自然的解释,解作「由于..的缘故」或「为了使其得着益处」,但这些解释对比希腊原文是无法成立的。(3)在以上立场中,倘若我们采取后者,有些时候有些人的确这样做,那么,只有构成对保罗一个谴责,谴责他不必要地、甚至乎恶作剧地误用了字汇。6 一些释经家舍弃词句的自然意思而采取不自然的解释,实际上是侮辱他们所阐释的书卷的作者,侮辱他们在表达上含糊混淆;这里的情况正是如此。从上下文看来(参林前一二12—27),保罗的意思是,基督所赐予的圣灵已经使我们成为一个被圣灵维系的身体,我们必需学习按此真理而活。有关第十二节所提及的,最自然是指到在悔改时领受圣灵有什么含意(参罗八9)。若指他含有第二次祝福的意思,就是强将文意读进经文里;我们无法单凭经文本身读出这个意思来。
有些人接受以上的论据,但坚持说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的从圣灵受洗入教是特殊的,有别于马可福音一章八节、马太福音三章十一节、路加福音三章十六节、约翰福音一章三十三节、使徒行传一章五节及十一章十六节各段经文所记载的基督用圣灵施洗或信徒受圣灵的洗。但在所有七段经文内,原文都采用同一个前置词(en),意指圣灵是基督给人施洗的「要素」,因此这种区分在言词运用上来看,是没有基础的。7无疑,有些信徒已经验过悔改以后内在属灵生命的增长,从而得着益处,其他人也可以这样受益,可是这并非保罗提及圣灵的洗的含意。
在使徒行传的记述里,从五旬节事件开始,一直假设信心与悔改(路加在详说人对福音的反应时,他不时交替使用这两个词),以及圣灵——神正在充分发挥其新约职事——的赐予,两者是并行的。我们能否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去否定这说法呢?当然不可能。
彼得第一次布道讲章的结尾字句是这样的:「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他在这一点上,表达得清晰明显,绝不含糊。又如路加所叙述的,撒玛利亚人分「两个阶段」的经验是异乎寻常的(徒八14—17)——可以说,这是全卷书唯一异乎寻常的记载,因为以弗所的「门徒」也未曾领受圣灵(参徒一九2—6)。可是,似乎在保罗遇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尚未作基督徒;哥尼流的情况也一样,他听彼得讲解之前,还未作基督徒(参徒—一13)。很明显从路加的故事看,撒玛利亚的信徒欠缺五旬节圣灵降临的经验,在彼得和约翰看来这是不寻常的。试看哥尼流的例子,当他凭信心听取领受彼得所传讲的福音时,圣灵就降临在他身上。这事件确定了信心与悔改,以及圣灵的赐予是相连的,正如彼得在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八节所认定的,又进一步表示(因为彼得在二章三十八节没有这种表示),引发神赐下圣灵的,是向神敞开的心灵,而不是从人这一方面去表达的水礼。8至于撒玛利亚人的经验,有些人猜测(最多只可说是猜测)神暂时不让圣灵彰显,直至他使用使徒作为圣灵倾流的渠道,是为了阻止撒玛利亚人与犹太人的分裂被带进教会去;这看来是个合理和恭敬的猜想。圣灵的赐予,显示出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都透过基督平等地被神祝福;圣灵赐下的形式亦显示出所有基督徒,不论撒玛利亚人或犹太人,都必需认定基督所拣选的犹太使徒,是被神确立的领袖,拥有从神而来的权威。希伯来书二章四节提到「圣灵的恩赐」印证使徒的见证的真确的,而新约所有彰显圣灵作为的神迹奇事与他们亲身的事奉是互有关连的;当然,我们没有证据说神迹奇事与事奉没多大关连的情况从未有发生过,也不能证明现在绝没有发生。
正如路加所展示的,耶稣第一批门徒之所以有「两个阶段」的经验——首先相信,随后才受圣灵的洗——,唯一可解释的理由是时代性的,既然五旬节早上九时是圣灵在人类当中新约职事开始的时刻,因此他们分「两个阶段」的经验也必须被判断为独特的经验,而不是对我们所有人的一个规范标准。我们能否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去否定这解释呢?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
五旬节派及灵恩派对使徒行传第二章的一般处理方式,恍似那些谈论圣洁的老师们(叨雷及其他)的看法,他们的处理正好错失了这一要点;然而,这要点是无可逃遁的。根据路加的神学观点,五旬节事件应验了耶稣的应许及约珥的预言(一4、5,二17一21),再加上使徒行传的整体重心,无疑以上的要点已不说自明。很明显,路加写他的第二册著作,是要述说耶稣升天后,圣灵的时代如何像黎明初露,又叙述福音在圣灵的能力下,怎样从耶路撒冷散播至当时帝国的首都。他记录下那些特殊的经验——五旬节事迹;埃提阿伯太监、保罗、哥尼流、吕底亚和狱卒悔改信主;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口是心非的真相被揭露后,就倒地身亡;买卖圣职的西门如何谦卑下来,和以吕马如何眼瞎了;司提反、哥尼流、彼得和保罗的异象——这些都是福音传至罗马一路上的里程碑,不是神一贯行事方式的模式或范例。若然路加能预知后人在这些事情上怎样误解他的想法,我猜他必然深感诧异及沮丧。因为他的记述若然有任何要作为规范的目的,就是「为教会及其使命的性质提供实例教训」9,而不是教导有关普世基督徒各阶段属灵经验的典范。
根据五旬节派及灵恩派的论点,使徒在五旬节经过祷告之后,接受圣灵并能说方言,是基督徒经验的第二阶段,也是使徒行传一个启示出来给以后所有信徒的规范;对于这个论点,我必须提出以下几点:(1)使徒行传里并没有任何一处经文陈述或暗示这个论点。(2)这论点前后不一致:若然说方言是普世模式的一部分,为何风声怒吼不是呢?(3)在其他记录同时赐下圣灵和方言的例子中(那撒玛利亚人大概可算一例,八18;确实的例子有哥尼流等人和以弗所人,一○46,一九6),这些恩赐是透过使徒临到那些人的,而这些人并没有寻找、祈求或等候这些恩赐。(4)在以上四个情况里,圣灵的彰显都是临到整群人的,并非单单临到群体里的个人而不临到当中没有寻求的人。(5)使徒行传四章八节及三十一节、六章三节及五节、七章五十五节、九章十七节、十一章二十四节、十三章九节及五十二节等经文提及人被圣灵充满时,并没有明说或暗指那些人也能说方言。
但若然有些被圣灵充满的人并不懂得说方言,那么,这也可能是现在神为某些人预备的道路。(6)从路加的叙述方式看来,路加似乎理解他所描述的那四个圣灵降临事例,是来自神的见证,表明他平等地接纳新社会里的四类人——犹太人、撒玛利亚人、外邦人和约翰的门徒——;若不是神的见证,这种平等地位是叫人怀疑的。在使徒时代,究竟还有没有更多这类型的彰显发生我们不知道,可是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我们没有理由假定当信徒已经明白在基督里人人平等的功课后,这类型的彰显仍旧继续发生。很明显,要让五旬节派及灵恩派的论点得以成立,就只有把许多不能在使徒行传里读到的意思强加进去。
(节选自《活在圣灵中》)